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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补贴的要求有哪些呢?

作者:七台河圣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23 08:29:21

如今申请专利所需要的费用是非常的少了,这对专利人来说是一种专利补贴,大大减轻专利人的经济压力,对于专利申请补贴的要求有哪些呢?下面跟随七台河商标注册来看下:

1、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2、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3、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4、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5、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6、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7、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的核心,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请求是一项谨慎的进程,需要按部就班的依照流程经过认证审阅后才终究断定下来的,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尊敬和维护,那在创造专利请求流程进程中,有几个准则是有必要恪守的。 

①.恳求准则:有必要有人提出专利请求,专利局方能受理;

②.书面准则:提交的各种手续,应以书面的形式处理;并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请求文件有必要参照专利局规则的统一格局的表格. 

③.先请求准则:两个以上的请求人别离就一样的创造创造请求专利的,专利权颁发最早请求人. 

④.优先权准则:指请求人自创造或实用新型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专利请求之日起12个月内(但没颁发专利权),又向专利局就一样的主题提出专利请求的,可享有本国优先权.

⑤.单一性准则:不允许将两项不一样的创造或实用新型放在同一件专利请求中,也不允许将一种商品的两项外观设计或许两种以上商品的外观设计放在一件专利请求中提出. 

但下列状况能够放在一件专利请求中提出:

A.一种商品及制作该商品的办法; 

B.一种商品及制作该商品的模具;  

C.两种有必要彼此配套才干运用的商品; 

D.属于总的技能构思下的几项技能上关联的商品或一种商品有不一样的几个实施方案.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商标注册商标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人开始到商标局注册商标,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申请成功,很多时候都是申请文件出现了小差错,才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为了提高商标注册成功,在写商标申请的时候,还是需要注意一下细节。下面我司为您介绍申请要注意什么?

首先,对于报送商标文件,应该打字或者印刷,而且当申请资料比较多的情况下,还需要将文件按照申请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到其他证明还需要将证明文件一起装订起来-商标图样申请,按照这样的一个顺序装订起来,方便商标局核查人员辨认。

其次,报送商标申请件的时候一定要附上清单,如果这样的文件是由代理机构负责代办的,还需要在上面盖上代理机构的公章,以及电话号码。清单最好是两份,一份是邮寄出处,一份留给自己做凭证。对于自己保留的清单在保存之前,还要在上面记录上邮寄清单的具体时间以及邮寄的条码号。最后,为了让商标申请的文件能够快速的到达商标局,在选择邮寄方式的时候,应该选择特快邮递或者是挂号。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专利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专利申请书不符合规定等的情形时,可以驳回专利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四十条所称初步审查,是指审查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或者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审查下列各项:

(一)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是否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本细则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否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四)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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